本报北京4月19日讯(记者 李新)在今天召开的2000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宣布:今明两年,北京将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工程”,让市民用比较少的费用,得到比较好的医疗服务。该负责人要求全市所有公办和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一项工作重点。
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涵盖的、针对病情提供适宜的诊治手段和服务内容。其目的是用比较少的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比较好的医疗服务。卫生部门将通过制定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诊疗常规;加强对医疗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等措施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北京市卫生局确定今年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覆盖面提高到80%,将医药费用总额的年增长率控制到15%以内。
与此同时,北京市将尝试开设福利性医疗服务。市有关领导对目前一些医院为特困人群开设的“廉价门诊”、“经济病房”等福利性医疗服务等有益尝试表示肯定,并表示将积极扩大试点,同时探索在北京市建立一所福利性医院的可能性和可行性。